書名:《月亮與六便士》
作者:毛姆
推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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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記得是誰曾經說過,為了修煉自己的靈魂,一個人每天都要做兩件他不喜歡做的事。說這話的人實在很有智慧,而我也始終一絲不苟地恪守這一信條:我每天早上都會起床,每天晚上也都會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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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一個人偶然來到了某個地方,卻匪夷所思地對這地方產生了歸屬感。他在這裡找到了他心中一直在尋找的那個家。雖然這裡的景物他從未見過,這裡的人與他素昧平生,但是他會在這裡安頓下來,仿佛這裡的一切都是他生下來就熟悉的。最後,他會在這裡找到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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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這種偉大,並不是哪個政客因官場走運而顯赫一時,也不是某個軍人因驍勇善戰而聲名卓著 —— 那種人的功成名就,與其說是因為他們自身具有偉大的品質,倒不如說是他們所處的地位成就了他們,一旦時過境遷,他們也就顯得微不足道了。我們時常發現,一位卸任的首相當年只不過是個能言善辯的演說家,一位將軍離開了軍隊無非是個無所作為的市井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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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藝術看作只有能工巧匠才能完全理解的工匠技藝,實在是一種荒謬的誤解。藝術是表現情感的,而表現情感的語言是人人都能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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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慷慨激昂的豪言壯語,說出來的人自以為新穎,其實都是前人早已說過一百遍的老調重彈,連腔調都沒什麼變化。鐘擺來回晃動,周而復始地反復循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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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活不能明白為什麼因為自己寫過一部小說就非要穿得邋裡邋遢?既然你有一副好身段,那就不妨盡情顯露出來,何況從來沒有誰是因為在俊俏的腳上穿了一雙時髦的鞋子而阻礙了編輯採用你的 “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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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個年代,談話仍然被看作是需要修煉的藝術;巧妙機智的對答要比 “鍋下燒荊棘的爆裂聲” 更受到讚賞;格言警句也還不是愚笨者可以用來冒充才智的工具,而是給文人雅士的閒談增添風趣的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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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道德上的種種怪癖,如同他們奇特的衣著和不合常理的奇談怪論一樣,都是能讓她感到十分有趣的娛樂,但是對她自己立身處世的信念卻絲毫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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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好女人總是嫁給無趣的男人?” “因為有腦子的男人不娶好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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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本是一種令人愉快的本領,但是常常被那些知道自己有這種本領的人濫用了。那樣的同情者只要看到自己的朋友遭遇了什麼不幸,便會急不可耐地撲上去盡情施展自己的各種高招巧技,這未免有點嚇人。有些人聽任自己的同情像油井一樣噴涌不息,有時會讓被同情的人無所適從。人衣襟上已經沾滿了淚水,我怎麼忍心再把我的淚水灑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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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或許會欣賞他的人品,卻不願意與他為伍。他是個可有可無的存在。他或許算得上是個品行端正的社會成員,一個好丈夫和好父親,一個誠實的證券經紀人,但是大可不必在他身上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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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這也是世間無數夫妻一生的故事。這種故事中呈現的人生模式讓人感到一種淳樸的清雅。它讓人想到一條平靜的小河,在鬱鬱蔥蔥的樹蔭遮蔽下蜿蜒流淌過一片片青翠的草地,最後匯入浩瀚的大海。但是大海卻總是那麼安詳靜謐,那麼無動於衷,倒會讓你突然感到一陣莫名的不安。也許只是因為我天生喜歡突發奇想(我的這個天性在我還年輕的那些日子就已經非常強烈了),我總感覺絕大多數人這樣度過的一生中好像欠缺了一點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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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們的身上只能看到這種朦朧不清的形象,就像我們平時見到的所有人一樣。每一個人的生命本就只是構成社會有機體的一部分,誰都只能依賴這個有機體的支撐而生存其中,就像人體內的細胞,必不可缺,但是只要一直不出毛病,也就被湮沒在一個強大的整體中無人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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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在道德上受到羞辱而義憤填膺,卻沒有足夠的臂力直接教訓惡人,這總是會讓人痛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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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我還不知道女人都有難以擺脫的天性,只要有人願意聽,她們就會興致勃勃地傾訴自己的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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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我還不了解人性有多麼矛盾,我不知道真誠的表現中含有多少演戲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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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的女人,她們腦袋裡都裝了些什麼!愛情。她們就知道愛情。她們認為,只要男人離開她們,就一定是因為又有了新歡。你以為我會這麼蠢,已經為一個女人做過的事還要再去做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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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小就很想做個畫家,可是我父親非叫我去學生意,他說做藝術賺不到錢。我一年前開始動筆畫了一點。去年我一直在夜校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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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詩人或聖徒才會相信,只要辛勤澆水,在瀝青路上也能養出百合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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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胃口好是因為年輕,他狼吞虎嚥是因為吃別人的不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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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件事重複三遍還熱情不減,這大概需要有些女人的性情才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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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自己是不是在他的心靈深處有一種與生俱來的創作欲望,這個欲望雖然被他的生活環境所抑制,卻一直在頑強地成長,就像癌細胞在人體組織中不斷長大一樣,直到最後完全控制住他,逼迫他無法抗拒,只能付諸行動。就像杜鵑跑到其他鳥類的窩裡下了蛋,小杜鵑孵出來之後,會把其他小鳥擠出去,最後還把庇護過它們的鳥窩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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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靈的皈依會以不同的形式出現,也可以通過不同的途徑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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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特立獨行只是自己同類人的慣常行為,那麼要做到世人眼里的特立獨行也並不困難。這種自以為特立獨行的感覺會讓你過分自尊,既可以為自己的勇氣沾沾自喜,又不致招來什麼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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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有人對我說他們一點都不在乎身邊的人對他們的看法時,我是一概不相信的。這只不過是一種無知無畏的虛張聲勢而已。他們的意思只是說,他們不怕別人的指責,是因為他們确信根本沒有任何人會發現他們的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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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混帳透頂的蠢話。不是每個人都願意像我這麼做的。絕大多數人做平常的事就心滿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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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良知是一個人的心靈衛士,它守護著社會為了自身的延續而逐漸形成的準則。良知是駐守在我們每個人心中的警察,監督我們循規守法。良知也是潛伏在一個人自我意識中心堡壘的暗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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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知會迫使每個人把社會利益放在個人利益之上。良知就是把個人連接到整體的強大紐帶。常人則往往會說服自己相信某些利益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甘心服從這些利益,讓自己淪為這個主子的奴隸。他們會把主子供奉在榮譽的寶座上。最後,恰如宮廷弄臣百般頌揚扛在肩上的帝王御杖一樣,他們為自己有敏銳的良知而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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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不承認良知力量的人,他們會用嚴厲得不能更嚴厲的言辭來責罵他們,因為他們已經是一個社會的成員,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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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不準。你的意思是不是說,如果他是為了一個女人離開了你,你可以原諒他,但你不能原諒他為了一個理想而離開你?你認為女人你能對付,而對於理想你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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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沒有認識到人的天性有著多麼錯綜複雜的內容。現在我已經明白,卑鄙與高尚、惡毒與仁慈、恨與愛,都可以並存在同一個人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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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天的生活就像有軌電車沿著軌道從起點站到終點站往返行駛,有多少乘客上了我們的車也大概能數得過來。生活被安排得太井然有序了。這讓我感到心驚膽戰。我退掉了我租的小公寓,賣掉了為數不多的家當,決定開始過一種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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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遭遇苦難可以使人高尚,這話不對。幸福有時會成就高尚的品性,而苦難往往只會讓人變得心胸狹窄,報復心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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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重感情,但是在他那很容易被打動的感情裡卻含有某種荒誕可笑的東西,會讓你接受了他的一片好心卻不會產生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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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像,一個以手指功夫靈巧而自豪的扒手,如果遇上個粗心大意的女人把裝滿貴重首飾的手袋遺忘在出租馬車上,一定會感到有些氣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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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斷受到傷害,可是他天性善良,不願惡意對人:即便被蛇咬了,也從不懂得吸取教訓,只要傷口一長好,便又溫柔地把蛇抱在懷裡。他的生活好像是按照打鬥鬧劇的格式寫出來的一出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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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在評論別人的作品時有著那樣準確而不落俗套眼光的人,竟然會對自己平庸得難以置信的作品而沾沾自喜,這可真是一樁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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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是世界上最寶貴的東西,你怎麼會認為美就像躺在沙灘上的石子一樣,隨便哪個漫不經心的路人就可以撿走?美是一種妙不可言的、奇異的東西,是藝術家饱經心靈的痛苦折磨從混沌的世界中提煉出來的精華。一旦藝術家創造出了美,也不是為了讓所有人都能看懂的。要真正看懂美,你必須對藝術家跌宕起伏的創作經歷感同身受。美是藝術家唱給你聽的一段美妙樂曲,而你要用自己的心去聽出那種美的感受,你需要有知識,有感悟力和想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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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如果你毫不在乎一個人的看法,那又怎麼可能去在乎一群人的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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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時間幹這種無聊的事。人生太短促,來不及又談情說愛又做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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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她遠遠超過了愛我自己。我覺得,一旦愛情中掺雜了虛榮心,那只能有一個原因,就是你其實還是只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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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感情本質上是對安定生活的滿足,對擁有財產的自豪,對被人追求的欣慰,對建立起自己家庭的成就感,是女人善意的虛榮心賦予了這種感情以精神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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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大多數人都有的那些情感在他身上根本就不存在,要責備他為何沒有常人之情,就像責備老虎為何兇暴殘忍一樣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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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一種特殊的感情,其中必不可缺的成分是溫柔,而史特利克蘭是個完全不懂得溫柔的人,無論對自己還是對別人都不會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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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需要投入心血,需要一個人捨棄自我去愛另一個人。即使頭腦最清醒的人可能從道理上知道,但實際上卻總是意識不到愛情有一天會走到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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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會讓一個男人比本來的自己增色一些,同時也會讓他比本來的自己有所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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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也知道,每個人都是根據自己特有的癖性來解讀愛情這個概念的,對愛情的認識因人而異。像史特利克蘭這樣一個人自然也能用適合他自己秉性的獨特方式墜入愛河。想要對他的感情做出分析是徒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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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女人對死心塌地愛著自己但自己已不再愛的男人是可以比對誰都更殘忍的;那時她不會有一絲的仁慈,更不會容忍,她只剩下滿腔喪失理智的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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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她的冷漠多少有點殘忍,或許她感到這樣折磨他也是一種樂趣。我想不通她為何對他如此恨之入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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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殘酷無情。沒有任何人知道我們為什麼來到人世,也沒有任何人知道我們會去往何處。我們必須謙卑處世。我們必須看到沉寂中的美。我們必須默默無聞地度過一生,不要讓命運注意到我們。讓我們去尋求淳樸無知的人的愛吧。他們的無知遠比我們的知識更為可貴。讓我們保持沉默,安心生活在屬於我們的小小角落裡,像他們一樣謙恭溫順吧。這就是生活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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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過於輕率地張口閉口就談論美,由於感覺不到語言的力量,大家都在隨便濫用這個 “美” 字,以致它失去了本來應有的力量;如果真正稱得上美的東西與許許多多瑣碎事物共享 “美” 名,那麼美的東西也就被剝奪了尊嚴。一件好看的衣服、一隻狗、一篇布道詞,這些東西都被世人稱之為美。因此,一旦面對真正的美,他們反而認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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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長期的習慣使自己的感覺變得遲鈍之前,一個作家的身上總會有一種令人不安的本能癖好,他會對各種奇異的人性表現產生強烈的興趣,沉迷於其中,以致無力用自己的道德觀來約束這種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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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作家把他虛構的人物寫得有血有肉,實際上就是賦予他自我中那一部分找不到其他方式表現出來的本性以生命。他從中得到的滿足是一種獲得了解放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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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更關心的是了解,而不是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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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女人可以原諒男人對她的傷害,” 他說,“但是永遠不能原諒男人為了她而做出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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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需要愛情。我沒有時間談情說愛。那是人性的弱點。我是個男人,有時我需要女人。一旦我的情欲得到了滿足,我就要做別的事了。我無法克制自己的欲望,所以我恨它,它囚禁了我的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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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我們每個人都會在潛意識中很在意別人是否看重我們對他們的看法,並由此去判斷我們對別人有多大的影響力,假如我們看到自己對某個人沒有這樣的影響力,我們就會討厭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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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在這個世界上,什麼事都與別人息息相關。想要只為了自己、只靠自己生活下去,是很荒唐的。早晚有一天你會生病,會衰老,到那時你還得爬著回到人群中去。有一天你會真心渴望得到別人的安慰和同情,到那時你不會感到羞愧嗎?完全不在意別人的看法是不可能的事。你內心深處的人性早晚會去尋求人類共有的紐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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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個人在這個世界上都是獨立的個體。每個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鐵塔裡,只能靠一些符號同別人交流,而這些符號並沒有共同的價值,因此它們的意義是模糊而不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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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在男人的心中,愛情不過是在日常事務中佔據一席之地的插曲而已,小說誇大了愛情的重要性,這與真實的生活並不相符。只有很少的男人會把愛情看作世界上最重要的事,而這樣的男人都是了無情趣的,就連對愛情的話題永遠津津樂道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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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賴跟藝術家一樣,或許也跟紳士一樣,不屬於任何一個社會階層,他們既不會為販夫走卒的粗俗無禮感到難堪,也不會因王公貴族的禮儀排場而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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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我常說的,” 尼柯爾斯船長繼續回憶道,“要打人就得下狠手。把他傷重了你才能有點時間想想下一步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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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他去世多年後,巴黎和柏林的畫商陸續派經紀人來搜尋史特利克蘭可能仍散落在塔希提島上的遺作時,他們才意識到,原來在這個島上竟然有一位了不起的人物曾經跟他們一起生活過。他們這時才想起來,要是當初花一點點錢買下幾幅他的畫,今天可就值大錢了,這麼好的發財機會從他們眼皮底下溜走,他們追悔莫及,簡直不能原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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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一個人偶然來到了某個地方,卻匪夷所思地對這地方產生了歸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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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在我看來,一個人只是因為看到了另一種生活方式更有意義,經過短短半小時的考慮就毅然決定拋棄大好前程,這需要很強的性格。毅然走出這一步而永不後悔,這就需要更強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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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想知道,亞伯拉罕是否真的糟蹋了生活。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歡的環境裡,享受內心的寧靜,這就是糟蹋生活嗎?當一個有名的外科醫生,每年賺得上萬英鎊,娶個漂亮妻子,這就是成功嗎?我認為,這取決於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義,取決於你要對社會盡到什麼義務,對自己有什麼要求。但我還是緘口不言,我有什麼資格同一位爵士爭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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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他們深知,常人大凡都不能做自己想要做的那種人,而只能做他們不得不做的那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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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一心追求真理,為了獲得真理,他們不惜摧毀自己賴以生存在世上的一切生活根基。史特利克蘭就是這樣的人,只不過他追求的是美,而不是真理。對他這樣的人,我怎麼能不深感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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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只有很少的人能夠努力追求並實現自己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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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五英尺七高的人和六英尺二高的人來說,這個世界是截然不同的。